争创示范法院㉓ | 房屋该搬却不搬 双方当事人还送来了锦旗?
2013年夏天,被告王女士看到原告重庆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广告,要出租位于渝中区解放碑中心地段某楼宇的8、9层,考虑到当时重庆的旅游行业蒸蒸日上,故王女士与原告达成合意承租上述房屋,并同另一被告共同投资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后经营酒店生意。
前几年经营状况还算乐观,但是随着疫情到来,客流量骤减,酒店入不敷出并开始拖欠原告租金,直至不付租金。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减免部分租金并延期支付,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但随着疫情反复,被告经营持续恶化,不能按照调解书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充分预判装修设施贬值、重装再租风险高、且有20余名员工需要善后安抚,腾退交付对抗性强等复杂情况,渝中法院执行局积极出谋划策,为双方企业精准把脉,开出三剂“良方”助力双方企业纾困解难。
第一剂良方:搭建双方互信平台,执行威慑与释法明理同步推进。
一方面执行干警及时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并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张贴搬迁公告,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威慑。另一方面从双方和解意愿较强入手,主动对接酒店所在街道社区召开现场协调会,促进双方积极沟通,双方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为后续和解执行打下基础。
第二剂良方:股东执行担保,为被执行人履行提供坚实保障。
为确保申请人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让其放下顾虑,在法院组织的协调会议上,基于被执行人的强烈经营意愿,执行干警主动释法明理,促成管理酒店的五名股东自愿以其名下房屋提供担保,并向法院提交担保书,最终在法院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
第三剂良方:创新“回访”机制,确保案件实质性化解。
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履行期间较长,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法院不定期“回访”被执行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情况,对案件后续情况进行同步跟进,给被执行人履行带上“紧箍咒”,申请人终于吃下“定心丸”。
疫情期间,渝中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在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保障涉旅企业经营顺利复工复产、经营发展。兼顾了经济发展与依法执行之间的平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